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國辦[1999]104號文件精神,經批準,于2000年4月11日成立的正廳級單位,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直屬的行政執法機構。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承擔吉林省范圍內各類煤礦的安全監察和行政執法任務,行政定編120人。局機關內設8個處室,行政編制為45名,下設遼源、白山、延邊3個監察分局和吉林煤礦安全監察站,為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的派出機構,行政編制75人。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研究分析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提出煤礦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目標的建議。依法監察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和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及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對煤礦安全實施重點監察、專項監察和定期監察;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作出現場處理決定或實施行政處罰,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的煤礦企業進行查處。檢查指導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地方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煤礦安全監督檢查執法,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事故隱患整改及復查,煤礦事故責任人責任追究的落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向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根據吉林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載安德力士為貴單位配置不間斷電源安德力士UPS主機GLA30KVA一臺,安德力士蓄電池12V100AH64只,C32柜2個,已安裝調試完成。該UPS電源使用高頻在線式設計,結構輕巧,節省空間,維護方便,還擁有超寬輸入電壓/頻率范圍,適應惡劣電網環境。解決了客戶電網環境不穩定,以及停電斷電時可能會出現設備損壞和數據丟失的情況。